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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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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1月份消費者保護宣導

演唱會主要節目內容有變動時,該如何處理?

依照「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即不得記載事項」規定:

1.業者應即以適當方式通知消費者,並以明顯方式公告,及說明變動之理由。

2.消費者得於演出前要求全額退費。

3.業者如未依規定通知或公告者,於表演結束後,消費者仍得要求全額退費。

4.消費者退票時,業者不得收取退票手續費。

最後更新日期202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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