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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管理處

苗栗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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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

苗栗管理處組織架構圖
本處組織圖說明:

  處長之下置副處長 1人,襄助處長處理會務,主任工程師 1人,承處長之命處理工程技術事宜,並設工務、管理、財務、總務等 4組,各置組長 1人及人力資源、主計、輔導、資訊等 4室,各置主任 1人,承處長之命與副處長之指導推行各項業務。

  此外於工務組之下並設設計股及工務股;於管理組下設灌溉股、督導股;於財務組下設徵收股、財產股;於總務組下設文書股、事務股。

  為推展營運與管理,統籌調配水源,另設置8個工作站及2個水庫,負責執行灌溉管理及設施維護等業務。

處長之職責:
  1. 依法令綜理處務。
  2. 指揮監督所屬員工及事業單位。
  3. 執行農田水利署交辦事項。
副處長職掌:
  1. 襄助處長處理會務。
  2. 綜核文稿及重要業務之擬辦。
  3. 有關業務之聯繫與協調及重要交辦案件之核辦。
  4. 業務考核與改進事項。
  5. 綜理協調跨組室之綜合事項。
  6. 處長之交辦事項。
主任工程師職掌:
  1. 協助處長處理工程及管理方面技術性業務。
  2. 水源運用及灌溉管理之督導及研究事項。
  3. 工程之規劃、設計及營運之督導事項。
  4. 審核工程計畫、設計、工程施工品質、進度之考核及督導事項。
  5. 工程經費之編擬及工程招標、開標之督導事項。
  6. 水源開發及農田水利事業效益之研究發展事項。
  7. 處長之交辦事項。
工務組職掌:

本處工務組分設計股、工事股等兩股,辦理辦理水利設施之興辦、改善、修復等工程之規劃、測量、設計、考工、工事、驗收等事項。

管理組職掌:

本處管理組分灌溉股、督導股等兩股,辦理水資源開發、調配、營運水質監測及檢驗、灌溉地管理及水利設施維護、災害搶修基層水利小組業務與抽水機維護管理及辦理管路灌溉推廣等事項。

財務組職掌:

本處財務組分徵收股、財產股等兩股,辦理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非事業用不動產活化、收益處分等費用收入與房地產籍及年度財務計畫、調度等事項。

總務組職掌:

本處總務組分文書股、事務股等兩股,辦理文書、出納、事務管理、印信典守、農田水利事務諮議會委員會議事等事項。 

人力資源室職掌:

本處人力資源室,辦理組織、員工任免、待遇、福利、考核、獎懲、勤惰、訓練、退休、撫卹等事項。

主計室職掌:

本處主計室,辦理編製年度預、決算、審核會計憑證及資料統計等事項。

輔導室職掌:

本處輔導室,辦理人民陳情案件管考、便民措施及政風業務等事項。

資訊室職掌:

本處資訊室辦理資訊系統之設計、資料管理等事項。

工作站之職掌如下:
  1. 小給水門、小排水門以上灌溉排水設施之維護、管理、歲修、改善、水利妨害之取締及防汛之搶險。
  2. 小給水門、小排水門以上引水、輸水、分水之管理及調節。
  3. 水利小組工作之指揮考核。
  4. 水利糾紛之協調處理。
  5. 水利政令及灌溉制度之推行。
  6. 灌溉水質之監視處理。
  7. 灌溉計畫之擬訂及執行。
  8. 灌溉排水面積及其地籍資料之調查。
  9. 灌溉管理組交辦事項。
  10. 水庫集水區範圍、埤池巡視違規處理。
  11. 管理維護檢查工作之執行。
  12. 依洩洪運用規則執行辦理。
  13. 資料建檔。
最後更新日期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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