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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管理處

苗栗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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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2月份機關安全宣導

1.問:汽機車未禮讓行人標準為何?
答:
(1)前輪越線,罰新臺幣900元。
(2)停斑馬線上,罰新臺幣1800元。
(3)停等紅燈時,汽車車輪距離行人未保持3公尺,依規定應處新臺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

2.問:汽機車如何正確停讓行人?
答:
(1)停車並保持3公尺距離。
(2)依循路口指揮指引。
(3)不穿越行人(使行人分成2群)。
(4)不影響行人(造成驚嚇、後退)。

汽機車未禮讓行人標準及如何正確停讓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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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保防觀念 雜湊值驗證 保密防諜_19959_23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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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防諜_19959_2703.odt
格式:odt 檔案大小:79 KB 下載次數:18
最後更新日期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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