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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管理處

苗栗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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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2月份消費者保護宣導

一、認識三大長照服務機構契約新規範
1.長照服務機構依其提供方式分為三種:
(1)居家式:到宅提供服務。
(2)社區式:於社區設置ㄧ定場所及設施提供服務。
(3)機構住宿式:以受照顧者入住方式提供服務。

2.契約審閱期間
(1)原則:至少3日。
(2)例外:有立即使用服務需求時,業者應提供即時審閱。
3.業者應主動提供,並揭露於機構明顯處所之重要資訊:
(1)設立許可證書。
(2)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證明(居家式除外)。
(3)收費標準。
(4)服務項目。
(5)服務使用須知。
(6)爭議處理機制等。
其他契約相關規範,例如「費用調整」、「契約終止條件」或「遺留物品及遺體遺物之處理」等,請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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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 溫暖守護

最後更新日期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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