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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動態與成果

辦理明德水庫及中港溪主流域灌區109年第二期作停灌 受理情形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苗栗管理處依據經濟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會銜公告苗栗地區停灌事宜辦理受理申請作業,停灌範圍:明德水庫灌區及中港溪主流域灌區。補償對象:停灌範圍內實際耕作者。補償標準:1.水稻:依據停灌範圍內農家賺款的百分之一百零五,加生產成本計算。每公頃補償新臺幣14萬元整。2.非水稻作物,依各作物種類補償標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補償:1.廢耕者。2.公告後新植作物者。3.辦理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之生產環境維護措施者(種植綠肥、景觀及翻耕等)。公告停灌地區,不得要求供水灌溉,另停止公糧收購及稻作直接給付措施。
停灌區內實際耕作者應自本(109)年10月17日至30日,攜帶並填寫1.身分證或戶口名簿、2.印章或簽名、3.實際耕作者證明文件、4.農會或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及5.切結書等相關資料,至工作站辦理申請補償,逾期不予受理。
經受理結果統計累計申請人數4,994人、申請土地筆數10,038筆、申請面積1,541公頃,補償經費經查核後據實發給。 (楊永慶)
  • 109年第二期作停灌受理情形 謝處長受理民眾申請
    109年第二期停灌受理情形-南庄鄉崇聖宮
    109年第二期停灌受理情形-109年第二期停灌受理情形
  • 109年第二期停灌受理情形-山下
    109年第二期停灌受理情形-大潭工作站
    109年第二期停灌受理情形-頭份工作站
  • 109年第二期停灌受理情形-頭份工作站
最後異動時間:2021-09-15 09:58:00